甲苯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
产品名称: 甲苯 | 按照GB/T 16483、GB/T 17519 编制 |
修订日期: 2019年7月15日 | 最初编制日期: 2019年7月15日 |
版本: 1.0 |
第1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
企业名称: 昆山明隆化工有限公司
第2部分 危险性概述
紧急情况概述:
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。造成皮肤刺激。吞咽并进入呼吸道可能致命。可引起昏睡或眩晕。长期或反复接触可能对器官造成伤害。
GHS危险性类别:
易燃液体 类别 2
皮肤腐蚀 / 刺激 类别 2
吸入危害 类别 1
特异性靶器官毒性 一次接触 类别 3
特异性靶器官毒性 反复接触 类别 2
生殖毒性 类别 2
标签要素:
危险性说明:
H225 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
H315 造成皮肤刺激
H304 吞咽并进入呼吸道可能致命
H336 可引起昏睡或眩晕
H373 长期或反复接触可能对器官造成伤害
防范说明:
预防措施:
—— P210 远离热源/火花/明火/热表面。禁止吸烟。
—— P233 保持容器密闭。
—— P240 容器和装载设备接地/等势联接。
—— P241 使用防爆的电气/通风/照明/设备。
—— P242 只能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。
—— P243 采取防止静电放电的措施。
—— P280 戴防护手套/穿防护服/戴防 护眼罩/戴防护面具。
—— P264 作业后彻底清洗。
—— P261 避免吸入粉尘/烟/气体/烟雾/蒸气/喷雾。
—— P271 只能在室外或通风良好处使 用。
—— P260 不要吸入粉尘/烟/气体/烟雾/蒸气/喷雾。
—— P201 使用前取得专用说明。
—— P202 在阅读并明了所有安全措施 前切勿搬动。
事故响应:
—— P303+P361+P353 如皮肤(或头发)沾染: 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。用 水清洗皮肤/淋浴。
—— P370+P378 火灾时: 使用灭火器灭火。
—— P302+P352 如皮肤沾染: 用水充分清洗。
—— P321 具体治疗 ( 见本标签上的…… )。
—— P332+P313 如发生皮肤刺激: 求医/就诊。
—— P362+P364 脱掉沾染的衣服,清洗后方可 重新使用
—— P301+P310 如误吞咽: 立即呼叫解毒中心/医生
—— P331 不得诱导呕吐。
—— P304+P340 如误吸入: 将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保持 呼吸舒适体位。
—— P312 如感觉不适,呼叫解毒中心/医生
—— P314 如感觉不适,须求医/就诊。
—— P308+P313 如接触到或有疑虑: 求医/就诊。
安全储存:
—— P403+P235 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。保 持低温。
—— P405 存放处须加锁。
—— P403+P233 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。保 持容器密闭。
废弃处置:
—— P501 按当地法规处置内装物/容器。
第3部分 成分/组成信息
组分 | 浓度或浓度范围(质量分数,%) | CAS No. |
---|---|---|
Toluene | 100% | 108-88-3 |
第4部分 急救措施
急 救:
第5部分 消防措施
灭火剂:
用水雾、干粉、泡沫或二氧化碳灭火剂灭火。
避免使用直流水灭火,直流水可能导致可燃性液体的飞溅,使火势扩散。
特别危险性:
易燃。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,遇明火、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。高速冲击、流动、激荡后可因产生静电火花放电引起燃烧爆炸。蒸气比空气重,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,遇火源会着火回燃和爆炸(闪爆)
灭火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:
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防火防毒服,佩戴空气呼吸器,在上风向灭火。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。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,直至灭火结束。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发生异常变化或发出异常声音,必须马上撤离 灭火剂:泡沫、干粉、二氧化碳、砂土
第6部分 泄露应急处理
作业人员防护措施、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:
消除所有点火源。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,无关人员从侧风、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。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,穿防毒、防静电服,戴橡胶耐油手套。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。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。尽可能切断泄漏源。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、下水道、地下室或限制性空间。小量泄漏:用砂土或其他不燃材料吸收。使用洁净的无火花工具收集吸收材料。大量泄漏: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。用砂土、惰性物质或蛭石吸收大量液体。用泡沫覆盖,减少蒸发。喷水雾能减少蒸发,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限制性空间内的易燃性。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
泄漏化学品的收容、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:
小量泄漏:尽可能将泄漏液体收集在可密闭的容器中。用沙土、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,并转移至安全场所。禁止冲入下水道。
大量泄漏: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。封闭排水管道。用泡沫覆盖,抑制蒸发。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,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。
第7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
操作注意事项:
禁止明火,禁止火花和禁止吸烟。密闭系统,通风,防爆型电气设备和照明。防止静电荷积聚(例如,通过接地)。不要使用压缩空气灌装、卸料或转运。使用无火花手工具。
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。
操作处置应在具备局部通风或全面通风换气设施的场所进行。
避免眼和皮肤的接触,避免吸入蒸汽。
个体防护措施参见第8部分。
远离火种、热源,工作场所严禁吸烟。
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。
如需罐装,应控制流速,且有接地装置,防止静电积聚。
避免与氧化剂等禁配物接触(禁配物参见第10部分)。
搬运时要轻装轻卸,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。
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。
使用后洗手,禁止在工作场所进饮食。
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。
储存注意事项:
耐火设备(条件)。与强氧化剂分开存放。
第8部分 接触控制/个体防护
职业接触限值:
中国:PC-TWA:50mg/m3;PC-STEL:100mg/m3 美国(ACGIH):TLV-TWA:50ppm[皮]
生物限制:
无资料
监测方法:
GBZ/T 160.1 ~ GBZ/T 160.81-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(系列标准), EN 14042 工作场所空气 用于评估暴露于化学或生物试剂的程序指南
工程控制:
严格作业环境管理!避免孕妇接触!
作业场所建议与其它作业场所分开。
密闭操作,防止泄漏。
加强通风。
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。
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泻险区。
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、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,并设置通讯报警系统。
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。
个体防护装备:
呼吸系统防护:通风,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。
手防护:防护手套。
眼睛防护:护目镜。
皮肤和身体防护: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。
第9部分 理化特性
外观与性状: 无色透明液体 | 气味: 有芳香气味 |
pH值: 无资料 | 熔点/凝固点(°C): -95 °C |
沸点、初沸点和沸程(°C): 111 °C | 自燃温度(°C): 480℃ |
闪点(°C): 40 °F | 分解温度(°C): 无资料 |
爆炸极限[%(体积分数)]: 空气中1.1%~7.1%(体积) | 蒸发速率[乙酸(正)丁酯以1计]: 无资料 |
饱合蒸气压(kPa): 22 mm Hg ( 20 °C) | 易燃性(固体、气体): 无资料 |
相对密度(水以1计): 0.866 | 蒸气密度(空气以1计): 3.1 |
气味阈值(mg/m³): 无资料 | n-辛醇/水分配系数(lg P): 2.69 |
溶解性: 不溶于水,与乙醇、乙醚、丙酮、氯仿等混溶 | 黏度: 无资料 |
第10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
第11部分 毒理学信息
急性毒性:
经口: 无资料
吸入: 无资料
经皮: 无资料
皮肤刺激或腐蚀:
无资料。
眼睛刺激或腐蚀:
无资料。
呼吸或皮肤过敏:
无资料。
生殖细胞突变性:
无资料。
致癌性:
无资料。
生殖毒性:
无资料。
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——一次接触:
该物质刺激眼睛和呼吸道。该物质可能对中枢神经系统有影响。如果吞咽液体吸入肺中,可能引起化学肺炎。高浓度接触可能导致心脏节律障碍和神志不清。
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——反复接触:
液体使皮肤脱脂。该物质可能对中枢神经系统有影响。接触该物质可能加重因噪声引起的听力损害。动物实验表明,该物质可能造成人类生殖或发育毒性。
吸入危害:
20℃时,该物质蒸发相当快达到空气中有害污染浓度。
第12部分 生态学信息
生态毒性:
鱼类急性毒性试验: 无资料
溞类急性活动抑制试验: 无资料
藻类生长抑制试验: 无资料
对微生物的毒性: 无资料
持久性和降解性:
无资料。
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:
无资料。
土壤中的迁移性:
无资料。
第13部分 废弃处置
废弃化学品:
尽可能回收利用。
如果不能回收利用,采用焚烧方法进行处置。
不得采用排放到下水道的方式废 弃处置本品。
污染包装物:
将容器返还生产商或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处置。
废弃注意事项:
废弃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。
处置人员的安全防范措施参见第8部分。
第14部分 运输信息
运输注意事项:
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。
严禁与氧化剂、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。
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。
使用槽(罐)车运输时应有接地链,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。
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。
夏季最好早晚运输。
运输途中应防暴晒、雨淋,防高温。
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、热源、高温区。
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,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。
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。
严禁用木船、水泥船散装运输。
运输工具上应根据相关运输要求张贴危险标志、公告。
第15部分 法规信息
下列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标准,对该化学品的管理作相应的规定:
组分 Toluene CAS: 108-88-3
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止法:
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(2015): 列入
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:
危险品化学品目录(2015): 列入
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(2017): 未列入
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:
首批和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: 列入
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(试行):
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: 未列入
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:
麻醉药品品种目录: 未列入
精神药品品种目录: 未列入
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:
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(2013): 列入
第16部分 其他信息
编写和修订信息:
本版为第1.0版,按照GB/T 16483-2008、GB/T 17519-2013、GB 30000系列分类标准编制。
参考文献:
【1】国际化学品安全规划署:国际化学品安全卡(ICSC),网址:http://www.ilo.org/dyn/icsc/showcard.home。
【2】国际癌症研究机构,网址:http://www.iarc.fr/。
【3】OECD 全球化学品信息平台,网址:http://www.echemportal.org/echemportal/index?pageID=0&request_locale=en。
【4】美国 CAMEO 化学物质数据库,网址:http://cameochemicals.noaa.gov/search/simple。
【5】美国医学图书馆:化学品标识数据库,网址:http://chem.sis.nlm.nih.gov/chemidplus/chemidlite.jsp。
【6】美国环境保护署:综合危险性信息系统,网址:http://cfpub.epa.gov/iris/。
【7】美国交通部:应急响应指南,网址:http://www.phmsa.dot.gov/hazmat/library/erg。
【8】德国GESTIS-有害物质数据库,网址:http://gestis-en.itrust.de/。
缩略语和首字母缩写:
MAC:最高容许浓度(maximum allowable concentration), 指工作地点、在一个工作日内、任何时间有毒化学物质均不应超过的浓度。
PC-TWA: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(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-time weighted average), 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 h工作日、40 h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。
PC-STEL: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(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-short term exposure limit), 指在遵守PC-TWA前提下允许短时间(15 min)接触的浓度。